在企业网站中上线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属于自愿行为,与公安部备案类似,未强制要求。但部分地区已规定必须亮照,否则可能被行政处罚。以下介绍如何在网站接入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
相关通知已发布,要求企业在首页显著位置或网店首页底部添加营业执照链接。未公示将依法处罚;如已完成,请通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以前通过企业名称的链接展示营业执照,显示为图片并附水印,这种做法已被要求改为使用官方在线链接。
相关政策公告于政府机构发布,介绍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上线运行的目的及使用方式。
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主要面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在线亮照服务。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按系统提示输入亮照信息,系统生成展示链接与图标。将该链接与图标嵌入网页,即可实现营业执照的网上公示。公众点击公示的图标可对营业执照进行真伪查验。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及相关许可信息,或提供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
本法第九条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本法所称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自建网站提供网络服务的经营者也应遵守本法规定,若未收到监管部门通知时,也应主动为网站添加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的链接。
操作步骤:
一、打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的官方网站,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登录。首次使用需要实名认证,已完成认证者可直接登录。

注意:使用小程序扫码登录时,网页通常不会自动跳转,需要多次尝试操作。
二、在右上角选择“亮照申请”,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

温馨提示:提交信息并生成亮照链接时,可能需要多次扫码确认才能完成。
三、下载官方图片,将生成的链接和图片同时嵌入到自己的网站底部,即可完成。

生成的链接通常仅在本网站所在域名下生效,直接复制链接地址在其他浏览器中可能无法打开,复制代码到他站点也可能无法访问。这有助于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的安全性与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