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汽车 · 2024年3月8日 0

乘联会:2019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汽车市场分析

1.3月全国乘用车市场零售逐步回稳

乘联会:2019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汽车市场分析

3月第一周全国乘用车市场零售达到日均3.4万台水平,同比增长达到-25%,3月起步零售较低,似乎市场尚未进入春季启动期。但相对于前几个月第一周的起步零售同比增长-40%以上的表现看,3月的第一周零售走势已经是逐步改善的趋势。

3月第二周的零售达到日均4万台,同比增速-15%的相对平稳水平,第二周走势较第一周改善较明显。

第三周的日均零售达到4.47万台,环比第二周是小幅增长走势。由于外部信息的复杂,随着进口豪车降税降价等信息传导,市场有一定增长较慢的特征。由于个别消费的观望情绪,市场的零售相对低迷。

从17年和18年的3月零售走势看,月初偏低、月末拉升的现象明显,这也是3月的新车效应等形成的月末较强表现。今年的3月面临前期没有出现的税收和环保的复杂局面,今年3月初的新车节奏相对较慢,市场热度不足,未来4月应该有改善。

2.3月全国乘用车市场批发销量快速回升

乘联会:2019年3月16日至3月22日汽车市场分析

3月第一周全国乘用车主力厂家批发达到日均3.9万台水平,同比增长达到-32%。3月起步批发较低,似乎市场尚未进入春季启动期。但相对于前几个月第一周起步批发-40%以上的表现看,3月的第一周批发走势已经是逐步改善的趋势。

第二周乘用车主力厂家批发达到日均4.75万台水平,同比增长达到-16%,厂家批发销量表现明显改善。

第三周的乘用车主力厂家批发达到日均5.12万台水平,同比增长达到-16%,厂家批发销量环比平稳增长。而去年同期的第三周是很强的。

由于4月开始的增值税降税政策利好,因此3月经销商进货热情提升,去年3月最后一周偏弱,今年3月的批发市场最后一周应该走强。

随着国六标准和降价等不确定影响,经销商进货相对谨慎,库存压力虽然不大,但零售要等到4月稍有恢复,因此3月的谨慎态度较明显。

3.2019年的过渡期政策保留是利好

2019年的新能源车标准提升的设计线路很务实,相对18年2月-6月的4个月过度期,此次改成1月-3月25日的3个月的延续18年补贴期,3月26日-6月25日的3个月的过渡期,是很好的政策安排。前期有说法过渡期的设定不确定,政策的实施如果不连续,对上半年的车市稳增长及新能源的结构性增长有很大的压力。目前政策明确是重大的利好。

过渡期的政策设置让车企有合理的布局和标定新产品的时间周期,加之技术指标提升相对符合预期,企业对应的较好。形成补贴过渡期和年末新补贴期的车量销量均保持良好增长的特征。

2019年的延续期多一个半月,等于给企业巨大的增量机遇,使2019年的新能源销量预测要提高一些,估计要有10万台的销量预测提升。

4.2019年新能源预测提升到170万台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26日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正式发布,补贴政策的变化符合预期,实现了从补贴推动转向市场选择的良好发展趋势。

今年新能源补贴推出没有受到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加之今年的延续期多1个半月,过渡期少一个月,政策的补贴时间段安排是重大的利好拉动,这也使2019年的新能源车发展好于预期。

按照2018年新能源车120万台基础,原预测2019年新能源车160万台,现在增加10万台,预计2019年的新能源车销量170万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对车企意义重大

有些政策明确倾向合资企业,招商引资的政策优惠巨大,这也是对自主品牌的不公平。尤其是部分外资企业税收偏低,而大量的国营企业税收沉重,不许裁员,运行严重艰难,未来国企与外资的法律环境会有较大的改善。

有些政策或明或暗地倾向本土企业,给予一些特殊支持政策,外资企业无法享受,也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关系。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松下、三星SDI等外资电池企业都在国内设立生产基地,个别外资以超低价格进入国内市场,为了遏制这种行为,通过“白名单”等措施,把三星SDI等外资电池排除在国内汽车企业补贴配套市场之外。

6.车企降价是主动让利,其他行业不会跟随

近期的车企降价的宣传较多,近日为响应国家制造业增值税下调政策,一汽自3月27日0时起下调大众品牌全系在售车型官方指导价,最高降幅达8000元。这样的降价等于把企业的降税改善利润的空间让给消费者,这是高端高利润企业的良好社会责任的体现。

但国家降税的目的并非为了降价,主要是为了给企业更大的盈利空间,让企业更好的投资和加大投入,实现良性发展,中低端企业简单降价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而且国家降税是普降行动,但其他消费品行业都没有出现普遍降价行为,国家公布的CPI也不会下降,消费者也不会少花钱。目前车企的降价只是单方面的行动,不会形成社会的共同效果。

7.安全与技术提升通过1.1倍指标兼顾

此次新能源补贴政策明确:3. 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125(含)-140Wh/kg的车型按0.8倍补贴,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0.9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4.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纯电动乘用车整车能耗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规定门槛提高10%(含)-20%的车型按0.8倍补贴,提高20%(含)-35%的车型按1倍补贴,提高3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此次政策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能耗水平优、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尤其是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这对技术提升和确保不自燃的政策多重考虑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