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4月8日报道:近日,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国鼎网络空间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信息显示,原告腾讯诉称,被告国鼎公司通过插件的形式破坏了微信软件的运营秩序,威胁了微信服务的安全性,腾讯要求被告道歉及赔偿 4500 万元。法院认为,国鼎公司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裁判结果为,被告国鼎公司在“腾讯网”首页显著位置连续四十八小时发布声明并赔偿原告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1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