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六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被告六安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工程折价损失补偿款875万余元及部分利息,被告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工程折价损失补偿款余款849万余元及利息。
风险信息显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存多个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2.3亿元,此外还存在多个限制消费令及股权冻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