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1月26日报道:据财联社,今日一则“支付宝、微信支付个人收款码将于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刷屏。但据了解,央行新规并非对收款码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确强调了收款码分为个人和经营用收款码,经营用收款码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将受到约束的主要是个人静态收款条码。
按照规定,个人静态收款码原则上禁止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各机构应审慎确定个人收款静态码白名单;并将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个人可以将收款码申请变更为经营性用途,但变更的标准相关部门还在研究中。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