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资讯 · 2024年1月31日 0

创始人因视频侵权被判刑

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5月25日报道,近日“第一弹”APP视频侵权案一审宣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斯干公司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

根据判决书显示,第一弹APP擅自上传大量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影视剧集,从中收取会员充值费及广告费用,发布侵权视频2万余集,收取会员费992万余元,收取广告费2426万余元,合计非法获利3418万余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王某等28人提起公诉,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斯干公司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

静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斯干公司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构成单位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王某等28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各大互联网公司千万要注意版权问题!

创始人因视频侵权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