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网(公众号:iadmin5)11月30日报道:据广州互联网法院公众号消息,林某在使用“好购”公司运营的“好购”APP时发现,该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监测、收集手机剪贴板信息的情形,并提供了自行编写的《“好购”APP读取剪贴板信息技术分析报告》和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上述报告结果和鉴定意见均为“好购”APP具有监控手机剪贴板功能,当该APP监测到剪贴板有数据时,就会自动获取剪贴板上的所有数据。
林某认为:剪贴板可以存储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照片等涉及隐私的个人信息,但“好购”APP的《隐私政策》并无收集手机用户剪贴板信息的相关说明,也未履行告知提醒义务征得用户同意,“好购”公司的行为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故其将“好购”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该公司停止侵害并删除未经许可收集的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
对此,法院认为,“好购”APP存在监测、读取剪贴板信息的行为,“好购”公司作为“好购”APP的实际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向林某主动告知上述情况且未经林某许可,存在过错,依法应向林某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一、“好购”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林某出具书面道歉声明;二、驳回林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