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到今天,区块链已经融汇吸收了分布式架构、块链式数据验证与存储、点对点网络协议、加密算法、共识算法、身份认证、智能合约、云计算等多类技术,并在某些领域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形成交集与合力,成为一种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总称。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三大场景
区块链在许多细分领域中的应用场景可行性已经在过去的一两年中被反复讨论。在众多的讨论中,人们对于区块链的理解存在许多误区,往往将区块链具象成“分布式账本”、“智能合约”、“密码学”等具体技术和概念。
从本质上来讲,区块链是一种多方参与的“共识系统”、是基于“纳什均衡”的博弈场、是一种“开放架构下的强安全机制”。
而德勤中国区块链技术总监高挺将区块链的发展方向总结为三个方面:
一是法定数字货币。货币是以价值交换为基础的经济活动的基本媒介,存在于日常生活和金融体系中,这样的场景往往非常巨大且复杂。
使用区块链推进法定数字货币实现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抢先制定国际标准。从国家战略的层面上来看,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包括制定“基本数据单元”的数据结构标准和“数据流转链条”的共识协议标准,其在金融领域的重要性类似于在IT领域制定互联网TCP/IP协议标准或是在商业领域制定全球贸易协定标准。
二是数字身份。对客户的尽职调查(KYC)一直占据了较高的金融合规成本,KYC流程在各大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之间都处于数据收集非常冗长的情况。以我们在北京和洛杉矶的中国工商银行开户为例,客户在两个分支机构开户时需要提交两套基本一样的材料,以便取得银行的信任。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身份能在跨地区或者跨组织之间建立一个链条,使得个人的数字身份在不同组织,或者同一大型组织的不同地区之间得到安全、有效的共享。
从更为广义的角度来看,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身份可以作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基础性协议。目前普惠金融的痛点在于用户触及成本高,风险控制难度大,而目前利用数字技术(如:大数据)实现的“数字普惠金融”还只能局限于某个组织的生态系统之内(如:蚂蚁金服的芝麻信用)的某些场景中应用(如移动支付)。
而真正的跨组织、跨国家地域之间的数字普惠金融架构和合作还未能实现。其根本原因在于跨组织、跨国家地域之间的数据(尤其是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经济民生的敏感数据)无法通过传统方法被安全共享。而区块链作为一种“开放架构下的强安全机制”,建立在两大核心模块“基本数据单元”和“数据链条”之上的数字身份可以尝试将数字普惠金融所覆盖的用户身份信息、历史活动记录以及其它和身份有关的属性信息安全地流转于跨越国家和地域的机构和个人之间,实现敏感数据的开放式安全共享。
三是更广泛的金融安全(监管)基础架构。区块链的基本特征“开放架构下的强安全机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新型安全基础架构。和传统的基于密码学的“防御性”安全技术不同,区块链并非把需要保护的敏感数据集中在“云端”,然后试图筑造一道抵御外部入侵的“安全长城”。
从近年来发生的种种安全事件中不难发现,哪怕是再牢固的“城墙”,由于“目标”(数据)集中化地被存储在某个固定位置(例如服务器中),黑客总是可能通过不断尝试找到某个安全漏洞,使得“破墙而入”最终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相比而言,区块链所代表的安全基础架构是一种全局性的安全,区块链中的数据被“集体共管共存”,存储的位置随时变动;只有真实有效的数据才会被接入链条中,而伪造的数据将会被系统自动丢弃。
正是由此这个特性,区块链最先被金融行业所发现并重视,因为金融业对于安全最为敏感,但传统的安全架构似乎永远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问题。
金融监管也是一样,传统的监管试图采用各种手段消除金融风险,是一种被动的防御性机制(例如P2P行业曾暴露的风险和后续的监管措施),而基于区块链的金融监管基础架构使监管者可以设置一种开放式的“容错”架构和机制,并要求众多的参与者在这种设定的架构下进行活动,互相监督和制约。即使少数参与者不遵守“游戏规则”,基于全局性的共识机制会使多数的参与者立即发现这种情况并自动进行举报、纠正和惩罚。这种新型的监管模式是一种开放式的、主动的全局强监管,监管者的作用在于设计一个基于“纳什均衡”的博弈场,使被监管者必须遵守全局性的博弈规则(共识),否则就自动出局。在运行的过程中监管者可以主动推进博弈机制的不断地迭代和改进。
高挺认为,如果某些场景已经有很好的中心化解决方案,区块链方案既没有降低成本也没有提高效率,那么我们没有必要执着于此,我们要利用有限的力量将其运用于一些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场景。
从理念而不是技术角度来认识区块链
对法定数字货币而言,具有“变”或“不变”的特征:“变”是指可以向私人数字货币或准数字货币吸取技术上的创新性;准数字货币吸取技术上的创新性;“不变”是从经济学角度而言,货币必然有内在价值的支撑。
高挺指出,现在大家被比特币所迷惑,“很多人把比特币类比成数字货币的实现,但比特币的本质并非货币,比特币不是任何准数字货币,而是计算机虚拟世界或是数字世界中的一串代码。我们可以把它想象成虚拟的网络产品,就像网游中的一个装备。对于这个装备,愿意支付100元、1000元、还是10000元,都是个人的选择”。
而中国央行已经明确表示:比特币不是货币,将其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那么,所有的思考和研究都要基于这一点而展开,但比特币并不是就没有任何意义,它的价值在于背后的技术模型,也就是所谓的区块链模型。
区块链是开放架构下的强安全机制,它可以对法定数字货币带来正面影响。如果法定数字货币是基于目前的中心化架构来处理,比如放在一个云里面,无论多好的安全性设置,当存放了法定货币之后,都面临黑客攻击的危险。
对于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加以防范,高挺提出,区块链既是开放架构,同时又符合强安全的标准。就像中华文化传承至今几千年,传承过程中多次在政治上被其它民族入侵、占领、统治,经历了各种各样不同的朝代,但是汉族文化一脉相承,把外族文化兼容并蓄,并扬长弃短,这实际上就是区块链的理念。“我们要从理念上认识区块链,而不是从技术角度。而比特币只是目前区块链比较简单粗糙的技术雏形”。高挺强调道。
高挺还指出,“目前许多智能合约已经落地实施、改进,但共识算法还仍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成果。因为绝大多数人在研究区块链的时候,盲目追求技术实现,但缺乏对背后理论理解和研究。”
至于如何克服对技术的盲目追求,高挺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先做理论研究,然后做一个比较小的技术模型,由此出发进行边界的延伸。
争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在数字货币的发行方面,发达国家起了个大早,却不一定就走在我们前面。2014年12月,英国方面曾经出过一份报告,报告从各方面谈论了数字货币的优缺点,包括从监管角度、技术角度、消费者角度和法律等角度去谈论。2016年,英国央行出版了一本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白皮书,把数字货币定义为RSCoin,除此以外,英国没有其它进展。
反观中国,在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上,中国走在时代的前沿。
高挺认为,区块链在数字货币的应用上具有重要意义,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往往也能抢夺制定国际标准的权利。“如果中国能够在法定数字货币领域抢先制定国际标准,是非常有利的事情。类似于当年互联网刚刚兴起时西方国家首先制定的TCP/IP协议,或者是西方曾经在商业领域率先制定了全球贸易的协定标准”。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数字货币时代是迟早会到来的。当中国拥有自己的数字货币,美国也有它的数字货币,两种数字货币的对接接口往往是由先入者抢先制定标准,因此这不仅是技术的考量,也是国家金融战略的考量。
如果中国在法定数字货币上,能够在全世界第一个做出原型,不管多原始、或是多小的进步,就一定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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