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今日裁定,谷歌要求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取消纠正令和罚款的诉讼败诉。
谷歌曾因强迫三星等智能手机制造商搭载安卓操作系统,被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处以超2000亿韩元(备注:当前约10.72亿元人民币)的罚款。
自2016年以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一直在调查谷歌,指控其阻碍三星电子公司等本地智能手机制造商使用竞争对手开发的操作系统。
谷歌要求制造商不得在智能手机及其他所有设备上搭载“Android foRks”系统,并签署“禁止碎片化协议(AFA)”。根据AFA协议,设备制造商不允许在其产品上安装被称为“Android foRks”的安卓操作系统的修改版本,他们也不被允许开发自己的“Android foRks”。
韩国监管机构称,这种做法有助于谷歌巩固其在移动平台市场的主导地位,并破坏了智能设备新操作系统的开发创新。法院得出结论认为,谷歌的行为属于“提供不利条件的不公平行为”和“排他性条件交易行为”。
去年4月,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就已对谷歌处以421亿韩元(当前约2.26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原因是谷歌阻止游戏厂商在竞争对手的平台上发布移动游戏。谷歌通过要求游戏制造商在Google Play上独家发布游戏,以换取提供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间的应用曝光。
去年10月,韩国电信监管机构宣布拟对谷歌公司、苹果公司处以最高680亿韩元(当前约3.64亿元人民币)的罚单,因为这两家公司在应用内支付领域违反了当地的法律。该机构称,两公司强迫应用开发者使用特定的支付方式,造成应用审核的不公平延迟。